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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6-22 09:59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惠及1.8万余名困难群众。

本次提标后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2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83元

全市(镇江经开区除外)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204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78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标;

镇江经开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2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78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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