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市委会:
“关于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全面推开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们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所提建议对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有关内容和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24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91.1万人,占比28.22%,高于全省2.72个百分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既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民政部门牵头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机构养老方面,以等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市共有在业养老机构139家,其中符合评级的机构有132家(备案满1年以上),已评定等级124家,等级机构占比达93.94%,高于全省平均9个百分点。其中,三级33家,四级8家,五级3家(五级机构由省级评定,数量位列全省第五)。
一、关于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我市自2021年起全面启动等级评定工作,已累计评定(含3年到期复评)28批次。一是健全评定政策体系。出台《镇江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建立涵盖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四大类326项评定指标,形成统一科学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二是完善评定组织。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别成立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实施相应等级评定工作,其中三、四级评定由市级负责,一、二级评定由县级负责。建立评审专家库,广泛吸纳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参与评定工作。三是规范评定实施。经初核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名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拟确定结果均在民政部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强化全过程监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项目经局党委会审议,按照现场评定、结果审核、公告发布的程序规范开展。2024年,全市申报等级评定养老机构42家,经评定因入住率低于30%或医疗服务缺失,有3家机构从三级降为二级。
下一步,我局将在常态化开展年度评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抽查复审,坚持评定标准,保证评定质量。一是完成2025年度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引导有意愿的养老机构通过硬件改造、服务优化、管理升级等措施,积极申报评定。今年初步申报评定46家养老机构(其中首次评定5家、升级评定7家、期满复评34家),我们将分两批次完成评定工作。二是开展等级养老机构抽查。按照《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进行抽查”的要求,对12家由市、县两级评定的等级养老机构开展抽查复审。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预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市级备案的养老机构开展抽查审计,强化监管质效。
二、关于将养老机构评级与激励相结合
近年来,民政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激励政策,在提高补贴的同时,支持等级养老机构参加行业相关交流活动,提升知名度。一方面,建立完善等级评定结果与床位运营补贴挂钩制度。养老机构在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自有产权每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15000元、非护理型床位不低于7000元,租赁用房的每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8000元、非护理型床位不低于4000元)、基础运营补贴(半失能、失能对象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元和180元)和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的基础上,对于一至二级的养老机构,分别享受基准补贴1倍和1.1倍的运营补贴,三至五级的养老机构统一享受基准补贴1.5倍的运营补贴。另一方面,鼓励支持等级养老机构申报行业重点项目。2020年以来,我市3家单位被授予“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2家单位被授予“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2024年,我市2家机构(丹阳善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市金色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获得连锁化标准化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全省15家);5家机构(镇江信缘康护理院、镇江德高护理院、扬中市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星瑞护养院、扬中三茅福康医院有限公司)获得江苏省养老护理科研项目支持,其中2家(镇江新区星瑞护养院、扬中三茅福康医院有限公司)获得重点项目支持;经浙江、江苏、安徽三省民政厅和上海市民政局认定,我市6家养老机构(丹阳市红叶颐馨园、句容市逸仙颐养院有限公司、扬中市康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镇江信缘康米山颐养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新区星瑞护养院)获评长三角旅居养老地。
今年,我们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优惠激励政策,进一步推动机构高质量发展。一是因地制宜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革,通过政策引导,采取高等级向低等级输出服务的方式,由高品质养老机构代管运营乡镇敬老院(目前全市52家公建养老机构中,有35家实现公建民营),提高服务供给质量。二是促进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出台支持普惠养老相关政策措施,在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体照护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拓展机构普惠养老服务规模和服务内容。三是鼓励连锁运营,积极支持扬中幸福老年之家申报2025年度省级连锁化标准化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方面
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监管方式,持续加强养老机构运营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通过在官网公布或向社会发布的形式,及时公布机构等级情况。督促指导全市养老机构在内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协同监管。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消防、卫生健康、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聚焦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住养机构老年人人身安全等方面重点事项,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整治行动等,保障住养老年人权益。三是委托第三方协助监管。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我市有6个市、区委托第三方参与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此外,各地依托“明厨亮灶”和智慧消防信息平台,对养老机构出入口、公共大厅、厨房、餐厅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实施常态化安全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建立养老机构信息公示模块,及时发布、动态更新全市备案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及等级信息,链接老年人服务需求。二是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充分发挥新成立的养老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作用,通过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服务供给和预收费监管。三是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活动。计划在今年“敬老月”期间,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活动,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年人及其子女代表走进机构,体验机构养老生活服务,对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建言献策。
镇江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签 发 人:陆 敏
联 系 人:时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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