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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06 14:42

第一部分  登记流程

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前咨询指导

社会组织需要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金的,应当在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前,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说明变更的必要性,涉及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章程修订说明。

社会组织换届时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在换届前应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咨询,并向社管局提交预审材料。

二、召开会议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

社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撰写会议纪要。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对拟任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开展直接登记试点地区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已完成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须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党建工作机构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党的关系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或党建工作机构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党的关系归口管理部门)出具公示结果。

三、填报变更登记预审材料

履行内部民主决策程序后,社会组织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按网站提示填报预审材料。同时变更多个事项的,可以勾选需要变更的有关事项进行合并填报。

四、变更登记材料补充填报

业务主管单位未使用电子印章的,由社会组织将纸质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加盖印章。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均完成后,申请人在系统内勾选变更事项,选择补充材料填报,完成材料替换后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进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环节,社会组织可在网站中查询办理状态和审查结果。

五、换领新证

变更登记事项办结后,社会组织凭原登记证书(正副本)换领新证,涉及名称变更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同时上缴公章。如社会组织登记证书遗失,应填写遗失补办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社会组织盖章),如登记证书仍在有效期内,应登报挂失。

·         办理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镇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业“一窗通办”242窗口;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网办路径:江苏省民政厅官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

·         咨询电话:0511-88983053。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变更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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