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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四批)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2-31 16:38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将107家(第四批)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其中社会团体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4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镇江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7日)

电话:0511-84425393

地  址:南徐大道68号

附件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四批)

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四批)

镇江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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