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着力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民政行政权力透明行使,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结合民政部门实际,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主动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镇江民政网信息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首页“本市民政”栏目第一时间发布镇江市民政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政策信息等。每个工作日通过“区县信息”栏目更新发布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通过“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编制和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部门预决算、统计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
2.规范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梳理、规范各项行政权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有机结合,推进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镇江民政网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镇江政务服务网和镇江民政网对外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及常见问题等内容。
3.着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各项统计数据等情况公开。严格遵守“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通过镇江民政网,及时公开新制定或修订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执行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
4.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凡是涉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对象的各项政策的出台、各项保障标准的调整、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的实施等都依法及时公开。每季度定期发布社会服务统计报表,内容涵盖救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各类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和主要资金支出情况等。对于社会救助信息,按季度发布全市城乡低保基本情况,包括保障户数、人数、比例、保障标准、人均补助等信息,数据详细到每个辖市区。针对今年入汛后,部分地区因强降雨过程导致的自然灾害,第一时间在镇江民政网发布灾情最新数据和救灾应急响应信息、预警响应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救助资金拨发情况和灾后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5.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及慈善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年检结果,分批分类在镇江民政网进行公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二是着力推进慈善信息公开。积极研究制定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具体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披露的标准和方式,引导慈善组织主动公开财务、捐赠、业务活动等各类主要信息,确保慈善组织阳光运作、透明运行。
6.积极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凡是涉及需要招投标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一律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公告制度,依法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应当公开的事项。2016年,我局在镇江民政网站“通知公告”栏主动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人公示6件。
7.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暨依申请公开培训,并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同时,成功举办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各辖区民政部门、下属单位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700余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务1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务154条,“政务公开目录”中公开的信息108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27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2场,在线访谈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情况
2016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的申请8件,其中网络2件,来信6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做出了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有收到任何因政务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未产生政务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务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6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下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大;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大多以文字材料为主,需要更接地气;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力度,不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扩大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和交互面,促进政务公开更规范、更多样、更交互、更广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